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
官名。清末京师高等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综理厅务并监督下级审判厅。官名,清末置,为京师高等审判厅主官,见“京师高等审判厅”。
官名。金承安四年(公元1189年)置,为按察使的佐官,其地位次于副使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。三品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非常置,总领翰林院之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掌对天地山川社稷等外祭祀用牲时的切割烹调,并负责致宴飨宾客的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外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”,“掌外祭祀之割烹,共其脯脩。刑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诸班直禁军将校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矿监税使”。明万历二十四年(1596)始置。均以宦官充任,往各地开矿征商。权力极大,可专摺奏事,节制地方官吏。其于各处横征暴殓,先后激起多起民变。三十三年罢矿监,税使仍置,直至明神宗死后始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罢。北齐时属左、右卫府,为侍卫朱华阁以外的禁卫武官。员一人,四品上。武官名。(1)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
① 官名。(1) 《周礼·秋官》属官,设中士二人,下士十二人。职掌管理使役奴隶刑徒,捕治盗贼,负责王宫及郊野馆舍的治安。西魏末、北周复置,隶秋官府。以司隶下大夫、小司隶上士为正副长官。辖掌罪隶、掌走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