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明清置,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,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
内命妇位号。《周礼》有九嫔之制。北魏亦设九嫔,为皇帝之妾,因其地位不同,分为三嫔与六嫔两组。三嫔地位较高,员额三人,位视三卿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,为“三互法”的内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,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魏传》注引《晋阳秋》,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, 以刺史假节,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,朝廷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,置一人。
①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车战时立于车右护卫主将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大将、御、参皆赐爵三级。”②官制用语。以其他官员参预某一部门的管理事务,如参掌选事、参知政事等。③即弹劾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。皇帝亲征,则设此职总领御林军。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御营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门下省诰院官员,掌起草发布诰书之事。
宋朝取士方法之一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罢州郡解试及礼部试,州学、辟雍取士皆由县学上舍中选拔,称为升贡。县学按外舍、内舍、上舍逐等升补。县学上舍选升州学,州学选升京师辟雍。宣和三年 (1121)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五年(1658)置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粮石之出纳,入则储仓,出则口粮俸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