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葬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
“陕西诸道行御史台”的简称。
掌握大权居要位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安思阎皇后》:“于是景为卫尉,耀城门校尉,晏执金吾,兄弟权要,威福自由。”
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阑遗所,属宣徽院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改为监,延祐七年(公元1320年)定秩为正四品。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、奴婢、牲畜与钱物。设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少监、
官署名。元于安丰、怀远等处置稻田提领所,属光禄寺。秩从九品。掌稻田布种,岁收子粒,转输醴源仓,以提领二人为主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南院枢密副使下。官名。辽置,为南枢密院副贰长官,与南院枢密使等长官共掌文铨、部族、丁赋之政,凡契丹人民皆归其管。北衙不理民,南衙不主兵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·北面朝官·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一等从五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
①官署名。亦作“小府”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,掌工官器械制造。②官名。秦、西汉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,职掌帝室财政,如皇帝私府。管理山泽陂池市肆租税收入,供宫廷日常生活、祭祀、赏赐开支,其库藏比掌管国家财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