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甄官署次官。两晋南北朝至唐皆置,隋朝员四人,从九品; 唐朝员二人,正九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有除授。金朝复置,从七品。参见“甄官署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甄官署副长官,正九品下。与令共掌琢石、陶土、供石
官名。秦置太官令丞,属少府,两汉、三国沿置,晋改属光禄勋,南朝宋齐梁陈属门下省。北魏时尚食、中尚食均掌皇帝膳食,分隶门下省与集书省;而太官掌百官之撰,属光禄勋。北齐于光禄寺置太官署,有令及丞,隋唐沿置
官名。明、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。依例升迁右正一,缺出由左演法升补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太武帝始光三年(426)封礼曾任此职,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,位在雍州刺史之上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改定官制后未见。见《魏书·奚斤传》。
官名。汉置,为五利将军的简称。详见“五利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造***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明清时科举之制,称朝考第一名为朝元,参见“朝考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属之机构。同治三年(1864)设。掌管对美利坚、德意志、秘鲁、意大利、瑞典、挪威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葡萄牙等国交涉事务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并入外务部。清代总理各国事务衙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54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提调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提调官一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后定满、汉各四人、掌章奏、文移、管理吏役及
官署名,元朝置,秩从一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省治隆兴 (今江西南昌),又称隆兴行省,统江西、福建地。十五年,另置福建行省,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。不久,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。十六年,还治隆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