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相
官名。吐蕃官,亦称曩论充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吐蕃官,亦称曩论充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第四司设。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。设司长一员掌司事。辖侦测、铨衡两科。同年改属海军部。三年撤销。铨衡科併入军制司,侦测科併入军学司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七年(1137),以左藏库监门官一员兼编估职事,九年专设编估官,十一年专置局,属太府寺。掌对市舶司送到香药、杂物及诸州、军所纳无用赃罚衣服等进行拣选、估价,不堪公用者送杂卖场出卖。
爵名。汉武帝时置武功爵共十七级,造士为第一级(最低级)。北魏时沿用此名,规定文官五品以下,才能秀异者总比之造士,亦有五等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1、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的第一级。用来奖赏有功的将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掌管宗室事务。除宗室外,异姓亦可任之。《隋书·柳机传》: “(柳謇之)以明经擢第,拜宗师中士。”
官名。亦称“都水参军事”。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改都水台为太舟卿,遂省。北齐亦不置。隋初复置,员三十人,正九品上,后省。参见“都水台”。官名。晋初于都水使者之下置参军二人
官名。崇祯十七年 (1644) 三月,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改守备而置。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。
特种监狱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三日公布的《军人反省院条例》规定:“国民政府为感化反革命军人,依据本条例设军人反省院于首都。”首都军人反省院隶属于军政部,由军政部军法司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佐典祀中大夫、小典祀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典祀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
官名。主管粮仓的小吏。战国秦置。秦汉沿置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县啬夫若丞及仓、乡相杂以印之,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(饩) 自封印。”参见“啬夫”。官名,战国时即有此官,秦汉沿
官名。北魏皇子府、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僚属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。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、司马,高于诸曹参军。初置多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(509)省并为一员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