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住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贬谪官居住于某地区,限制其行动,这种处罚轻于安置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。即指定贬谪官居住于某地区,限制其行动,这种处罚轻于安置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令”条。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由诸军中选取,轮流戍守西北。
金朝把文官自从一品至九品分为四十二阶。从一品,上叫开府仪同三司,中叫仪同三司,中次叫特进,下叫崇进。正二品,上叫金紫光禄大夫,下叫银青荣禄大夫。从二品,上叫光禄大夫,下叫荣禄大夫。正三品,上叫资德大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南掌客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久赞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如唐朝宰相。
官名。战国楚曾(即随)等国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官令”官职名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掌囚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十光将军”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掌左厢禁卫军兵。东魏相府亦置,经常统兵出征。《北齐书·薛孤延传》:“入为左卫将军,改封平秦郡公。为左厢大都督,与诸军将讨颍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