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山西清吏司

山西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山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、山西、大同等镇俸饷之事。洪熙元年 (1425) 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西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晋、代等五府,钦天监,在京旗手等八卫,沈阳中屯各卫,平定各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察哈尔右翼与迤北各城刑名之事。并兼收办军机处、詹事府、内务府及崇文门等处之文移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蜡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蜡氏,下士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除骴”,“掌凡国之骴禁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

  • 京师地方审判厅

    官署名,清朝末年置,掌审判,重罪为初审,轻罪为二审。其官有:厅丞一人,从四品。刑科、民科推事官三十人,从五品。典簿二人,正七品。主簿二人,正八品。检察长一人,正五品。检察官五人,正六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

  • 都亭长

    官名,汉置,为县属小吏,设在乡间的亭,称乡亭或野亭,设在城内或城厢的亭,称都亭,掌治理民事、主捕盗贼,兼管停留旅客等。参看“亭长”条。县分职吏名。都亭之设始于汉,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记相如“素与临邛

  • 户曹从事员

    官名。自汉以后,三公及郡州长官的佐吏称从事或从事史,掌管文书。晋又增设从事员,由州郡长官自行任免。宋以后废。《隋书·百官中》:“司州,置牧。属官有别驾从事史……户曹、功曹、金曹、租曹、兵曹、骑曹、都官

  • 延安屯田打捕总管府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隶枢密院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管领析居放良人户及来自吉利吉思的蒙古人口屯戍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打捕屯田官十二员。

  • 曹伍

    军队编制单位名。又名“卒伍”。秦百人为“卒”,五人为“伍”。《后汉书·马融传》:“曹伍相保,各有分局。”

  • 领枢密院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,以内侍童贯宣抚陕西、河东、河北三路,带同签书枢密院衔。后改权领枢密院,宣和元年(1119)进为领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长官。其后,又以郑居中为之。

  • 怀义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是最低的一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。

  • 马群侍中

    官名。辽朝北面群牧官。掌养马,位在马群太保下。

  • 典驼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掌典驼局。从九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