帅漕宪仓
宋朝安抚司、转运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四司简称。
这是宋朝四个司的简称。宋朝各路设安抚司,掌军事及民政,称帅司;转运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等事,称漕司;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和监察,称宪司;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,称仓司。总而简之称四司为“帅漕宪仓”。四司设置先后不一,废置不常,南宋始成定制。
宋朝安抚司、转运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四司简称。
这是宋朝四个司的简称。宋朝各路设安抚司,掌军事及民政,称帅司;转运司掌财赋及谷物转运等事,称漕司;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和监察,称宪司;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及贷放钱谷等事,称仓司。总而简之称四司为“帅漕宪仓”。四司设置先后不一,废置不常,南宋始成定制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丞相府置,职主谋议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记李寻曾为议曹。
官名。为大乐正的副职,见“大乐正”。
即“左民尚书”。官名。南朝梁尚书省设左户尚书,北齐设左户曹,属度支尚书。掌天下计账、户籍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满语官名。法克师,满语意为工匠、匠役。大,头目、首领之意。清初定汉名为“催总”,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为“司匠”。
官名。明朝于江西、陕西等省间设。为所在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,督理攒造赋役黄册及鱼鳞图册等事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江西、陕西等省设,以布政司右参政或右参议任之,辅助布政使处
官职制度。北魏末实行,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,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,但因政局的变动,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。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,武帝保定三年(563),令世袭州、郡、县者改为五等爵,世袭州刺史
官名。传说黄帝置。《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:“黄帝子以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,始制弓矢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),并行在军器库、衣甲库、内弓箭库、南外库置,掌收储兵器铁甲等。绍兴三年(1133),以军器什物库并入。官库名。南宋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,并行在军器、衣甲、内弓
① 官名。掌管文书、勾稽缺失。三国诸将军府始置。晋朝骠骑将军以下及诸大将军不开府、非持节都督者、三品将军府、太子二傅、司隶校尉、诸州置。北魏、北齐门下省、都水台、司州、御史台、九寺、郡县等置,北魏司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