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务次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显庆二年(公元657年)诏举,韩思彦及第。
以犯罪者充任的士兵。晋代常以犯罪者充兵役,是世兵制下士兵的来源之一。《晋书·毛宝传》附孙璩传:“海陵界地名青蒲,四面湖泽,皆是菰葑,逃亡所聚,威令不能及。璩建议率千人讨之。时大旱,璩因放火,菰葑尽燃,
官名,西汉置,也称京兆尹丞,为尹之佐官,共二人,助尹掌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。永乐元年(1403)置,四人,正三品,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。十八年定都北京,遂罢。洪熙元年(1425)复置,宣德三年(1428)再罢。参见“北京行部”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置,设监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其长官称监,掌纸务,九品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共三人,主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尚书》。
清朝都察院副都御史尊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掌编修司农寺条例。八年罢。
秘书少监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