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调官
见“常调”。
见“常调”。
官制术语。指正式编制以内的官员。参见“员外”。唐制,正额以内的官员称为正员,其俸给依规定数支给。参见“员外”条。
①指开设府署、辟置僚属。始于汉朝,通常只许三公开府。东汉献帝初平三年(192),又许车骑将军开府。魏晋南朝时期,常以此作为对高级官员的宠待。②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第一品下,二十
武官名。商代设置,亦称北吏,为驻防北土的大使,见《殷墟文字丙编》二九。参见“西史”。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十五阶之第六阶,秩正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六品下,称保冲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廷尉属官廷尉正、廷尉监、廷尉平(评)的合称。协助廷尉治刑狱。狱牒或以三官通署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魏置五兵尚书,中兵曹掌畿内之兵。东晋以后公府亦置此曹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中兵曹,设中兵参军,南齐公府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亦置中兵参军;西魏字文泰为丞相,相府中亦置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统领铁林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即中书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中书侍郎。
托病辞职。《战国策·秦第三》: “应侯因谢病,请归相印”。
即“舍儿别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