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准署令丞
官名。汉有平准令及丞,属大司农。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平准署令二人,从七品下,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;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,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。丞四人,从八品下。属官有录事、府、史、监事、典事、价人、掌固。
官名。汉有平准令及丞,属大司农。北齐及隋初司农寺置平准署令丞,炀帝时改隶太府寺。唐沿置,平准署令二人,从七品下,掌供应官府市易之事;凡百官衙门不用之物则随时出售,没收入官之物亦如此。丞四人,从八品下。属官有录事、府、史、监事、典事、价人、掌固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其主官称便宜从事,在军事行动中有随宜处置之权。
流内视品官名。唐初置,掌知刻漏。见“五官挈壶正”。
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。据《周书·宣帝纪》记载,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八月宣帝遣大使以
官制用语。宋朝翰林学士、知制诰、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,因过犯被削夺职名,称落职。宋制,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,被撤销所加职名,称为落职。
1、对尚书令的敬称。荀文若和荀公达在东汉末年先后任尚书令,被尊称为令君。“帝尝谓曰:魏武帝言荀文若之进善,不进不止;荀公达之退恶,不退不休。二令君之美,亦望于君也。”见《晋书·荀勗传》。2、对县令的尊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管理街坊的小吏。《旧唐书》说:“百户为里,五里为乡。两京及州县之部内,分为坊,郊外为村。里及坊村皆有正,以司督察。”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尚书》。职役名。自秦汉以来,乡、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
官署名。五代始置。凡谏议大夫、司谏、正言,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,方为谏官。由他官领者,需知谏院,以两省官充掌供奉、谏诤。宋初不置,仁宗明道元年(1032)始置。知院官六人,以司谏、正言充任,由他官领
官名。北齐置。领左右府长官,位在领左右将军之上,品阶不详。隋初分置左、右,各一员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长官,正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参见“领左右府”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