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卫司”。
官名。殿中省佐贰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殿内丞置,员二人,从五品上协助殿中监、少监处理本省日常事务,兼勾检稽失,省署抄目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随本省改名中御大夫。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北宋前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明清时科举之制,称朝考第一名为朝元,参见“朝考”。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官名。即骑曹参军事。官名。全称为骑曹参军事,简称为骑曹参军。隋、唐皆置。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骑曹参军事》:“骑曹参军事,掌外府杂畜簿帐、牧养之事。”参看“骑兵参军”条。
参见“谥”、“谥法”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六人,正七品,奏补。掌录供、编案、译电并督同录事缮写文件。
官名。即左尚令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秩从五品,置二员,下设副使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