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尚书省兵部。掌受发省部及外部文字。设管勾、同管勾领司事,秩从七品、从八品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受发省、部及外路文字。属尚书兵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① 明朝置,武官。始以内臣、文臣充任,位在总兵官之上,寓以监察之义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,亲军三大营均设提督内臣。正德 (1506—1521) 中,皇帝自称总督军务,武臣江彬以平虏伯
官名。战国楚曾(即随)等国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“新官令”官职名。
“中书省”别称。原指禁苑中的池沼,魏晋南北朝设中书省于禁苑,掌管机要,故有此称。也可指中书省的主要官员。《晋书·荀勖传》:“(勖自中书监守尚书令)人有贺之者,勖曰: ‘夺我凤凰池,诸君贺我邪!’”亦简
明、清荫叙之制。为入仕途径之一。明初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洪武十六年 (1383) 定,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,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; 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;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,从
爵名。同“大良造”。战国秦置。《战国策·东周策》: “石(右)行秦谓大梁造曰”。参见“大良造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湖广部、刑部湖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湖广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专门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奖励各种学术技艺,考察专门学会,兼理图书馆、天文台、气象台,负责海外留学生之派遣、奖励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