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平越中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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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参议员

    (1)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与北洋政府初期的临时参议院设置,见“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”。(2)北洋政府国会参议院设置,即参议院的议员,主要代表地区。第一届国会参议员员额二百七十四人,由各行省、各地方分别选出

  • 省火药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火药事项。

  • 提举京城所

    官署名。金南京置,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,不常置。其官为提单、同提举。见《金吏·百官三》。

  • 同提举一行事务

    官名。南宋御营使司、宣抚使司置,助理本署公事,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。

  • 同知银台司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
  • 正位

    皇位,天子之位。《史记·律书》:“误居正位,常战战慄慄。”

  • 矿务司

    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,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矿业经营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
  • 七兵郎

    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
  • 督宪

    清朝总督尊称。

  • 簿曹书佐

    官名。汉朝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,主簿书。官名,汉置,为司隶校尉属官,掌簿书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