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劳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名。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仓部曹,“掌诸仓帐出入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流外官名。唐太医署所属有医工一百人,流外三品,掌治疗疾病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朝内医生的一种。员额九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
吏名。宋朝太常寺属吏,员二人,掌礼仪赞导之事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知枢密院事简称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佐理财政上一切重要事宜,经理本部各员进退升转及出入经费,兼管收发稽查处、译电所各事。
即“寄资”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即“寄资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