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广西清吏司

广西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广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牺牲所、司牲司、在京沈阳左等五卫及二十三马房仓、京府各草场等处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仓科、金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矿政、钱法、内仓之出纳及本省之厂税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广西省刑名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广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五军断事司,中城兵马司,在京富峪等八卫及直隶安庆、徽州二府等处之俸饷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收办通政使司、广西道御史之文移及朝审之题稿,给发囚衣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管干架阁库

    官名。北宋有管勾架阁库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官名。北宋置,见“架阁库”。

  • 郁人

    官名。春秋时周王室设置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郁人荐鬯。”其职相当于《周礼·春官》之属的郁人,掌管祼器,凡祭祀,宾客行裸礼,把擣煮好的郁金渗和在鬯酒里,装在彝里陈设在行礼的地方。

  • 内师

    官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侍御太子的宦官之长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(宋平公)太子痤美而很,合左师畏而恶之。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。”

  • 俸禄

    旧时称官吏所得之薪水。古代官吏的“工资”,也简称俸(也写作奉)或禄。它是俸钱、俸银、俸谷、禄米的总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桓传》:“爱养吏士,赡护六亲,俸禄产业,皆与共分。”参看“俸”、“秩俸”条。

  • 地方法院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

  • 中兴行省

    见“甘肃行省”。

  • 国子正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正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正。

  • 总知中丞司事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枢密院中丞司官员,又称“总领中丞司事”。在“北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”下。官名。辽北枢密院中丞司置,其地位在点检中丞司事之下。见“北枢密院中丞司”。

  • 扎萨克达喇嘛

    即“札萨克达喇嘛”。

  • 海案部参事官

    官名。清宣统二年(1910)设,二员。掌承定法律章制,并承办海军大臣、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