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宅副使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节郎。
官名。见“司宪中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“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运递粮物。洪武九年(1376)始置。设官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并验民夫多寡设百夫长统领。后汰副使及百夫长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九年始置,初掌传送军囚,后管运递粮物。其长官为大使和副大使。《明史·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占候之事。孙皓时陈训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艺术传》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至肃宗至德二载(757)改原刑部而置。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曾改原刑部属部之总部而置。次年改于刑部下置十二清吏司,遂罢。官署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刑
满语官名。法克师,满语意为工匠、匠役。大,头目、首领之意。清初定汉名为“催总”,即工部及内务府属官之匠役催总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为“司匠”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置,为将作监次官。炀帝改将作少匠、将作少监等名。参见“将作监”、“将作少监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内侍省置,设令一员、少令一员、丞二员,并用士人; 改内常侍为内承奉,置二员,给事为内承直,置四员,并用宦者; 罢内谒者官; 领掖庭、宫闱、奚官等三署,并参用士人; 后
官名。又称“步军翼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初名“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名翼尉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。正三品,掌分辖步军,以守卫、巡警京城。武官名。清代步军统领的佐官,秩正二品,左右翼
见“阑遗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