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节将军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。有管理司法审判,行政审判的职权。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、最高法院、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;设秘书、参事两处。长官称院长、副院长,由国民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仓曹主仓谷事。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仓曹掾、属各一人,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丞相府复置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;蜀置掾一人
王莽以南阳为前队,河内为后队,颍川为左队,弘农为右队,河南为祈队,河东为兆队,此六队郡每队郡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
郡分职吏名。南朝梁置,掌领游军。《梁书·武帝纪下》载大同七年(公元541年)诏书述游军之弊说:“又复多遣游军,称为遏防,奸盗不止,暴掠繁多,或求供设,或责脚步。又行劫纵,更相枉逼,良人命尽,富室财殚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统领千人的将领,一说即校尉,六品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官名,三国时魏有此官,为统领千人的将官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从六品
官名。北周大象元年(579),宣帝传位于静帝,自称天元皇帝,内史司置上大夫为长官,亦称上内史。员一人,掌皇帝诏书的撰写与宣读,权力极重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其职掌、官属参见“内史中大夫
官名。又称“伞房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初设时称“掌伞总领”,二人,康熙三十三年(1694)增为三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是称。正六品。掌伞房事。凡皇帝御殿或祭祀行礼,则负责张
即“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辽朝孟父、仲父、季父三帐皇族机构的统称。与太祖之后横帐统称一帐三房,为四帐皇族。参见“一帐三房”。
①官员用具,即“笏”。上朝时执,有事书其上,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,亦称手版。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。②明、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,亦称手版或手本。有红禀、白禀之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