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置,每道设使二人;掌本道军事、农事等;其佐属官员有同知、副使、检督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团练安抚劝农使司》。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(1)
官名。 西周置。掌乐之官。 《师簋铭》:“命汝司乃祖旧官小辅、众鼓、钟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王宫犬政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? 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殴(也)。”
监狱名。清置,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、承德(沈阳内)等州县案犯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属官。初设宗室二人,掌满文奏稿。雍正元年(1723),增汉主事二人,以进士出身者充任,掌汉文典籍。俱正六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公布《诉愿条例》,后来改称《诉愿法》;国民党政府成立初期仍沿用,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三月公布了新的《诉愿法》,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复加修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秘书属官,由皇帝所信任的中散官充任。《魏书·崔宏传》:“天安元年(466),擢(崔衡)为内秘书中散,班下诏命及御所览书,多其迹也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“入”。无论升迁与否,均有迁赏之意。《汉书·循吏传·朱邑传》:“以治行第一,入为大司农。”汉制,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。如《汉书·朱邑传》记朱邑为北海太守,以法行第一
①官署名。唐朝太仆寺置于冯翊县南十二里(今陕西大荔南),长官为监,有副监、丞各一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等员; 掌储存、牧养陇右群牧牛羊,以供宴享、祭祀及尚食局取用,每岁与典牧署分月供给; 玄宗开元二十三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