征事郎
①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员五十人,正八品,隶谒者台,据事大小出使。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金朝改为从八品上。元朝再改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从七品,升授。
文散官名。唐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宋初沿唐制置征事郎,品亦同,元丰三年(公元1080年)废。金亦置征事郎,秩从八品上,元升为从七品。明制以征事郎为从七品升授之阶。清制从七品概为征事郎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员五十人,正八品,隶谒者台,据事大小出使。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金朝改为从八品上。元朝再改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从七品,升授。
文散官名。唐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宋初沿唐制置征事郎,品亦同,元丰三年(公元1080年)废。金亦置征事郎,秩从八品上,元升为从七品。明制以征事郎为从七品升授之阶。清制从七品概为征事郎。
官名。唐武则天长安(701—704)初改铠曹参军事置。十六卫各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兵械甲仗、公廨兴缮、罚谪,左右监门、左右千牛四卫则兼骑曹参军事; 禁卫军六军各置一员,正八品下; 太子十率府各置一员,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此制实行于明初,见“回避”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元年(1328)立大元兴规运提点所,置官五员。三年,改为都司,秩正四品,隶隆祥使司。掌营缮工程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驭寺”。
苑囿名。清置,属奉宸苑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苑丞七人,苑副十三人,笔帖式五人,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、寺庙等。此外设总尉一人,防御八人,骁骑校二人,辖门军、马甲等,掌南苑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五品以上为学士,宪宗元和四年(809)学士,直学士皆用五品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。
见“左右推案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或士人欲见宰相、执政,须将本人名刺、门状递呈本府书司值省官,称为下呼召。候呼召时,即随其引导参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