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总甲

总甲

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。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。每甲辖数十百家,往往为一乡。乡中设乡约约束,有里长司劝化之事,而统归总甲管理,又,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,位在十家长之上。每堡设牌头四名,总甲一名,皆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名司稽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


职役名。清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颁布邻保检察法,简称总甲制。其法:令各州县所属的乡村,十家置一甲长,百家置一总甲,若有盗贼、匪人、奸宄等事,自邻右报告甲长,甲长报知总甲,总甲报于府、州、县衙门,府州县衙门审其事实,申报于兵部,若一家有隐匿盗贼及其他罪犯者,邻右的九家以及甲长、总甲,均以罪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南窑场大使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南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
  • 司綵

    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。属尚功局。掌锦綵、缣帛、丝枲;有赐用,则旬别案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
  • 大使馆

    大使在所驻国的办事机关叫大使馆。在国际法上,大使馆视为本国领土,不受驻在国的统治,并享有不可侵犯、免税等特权。

  • 稽察宗学京堂官

    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职官。掌总稽学课,每月考核学生经义、翻译与骑射。乾隆(1736—1795)初设,各满、汉一人,于京堂内请旨简派。

  • 教务主任

    高等学校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教务主任一人,由教授或教员兼任,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,主持教务事宜。

  • 吐蕃招讨司

    见 “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”。

  • 廷撩

    县纲纪吏名。县的官署在汉代称为县廷,廷掾的“廷”,即指县廷而言。廷掾之职,相当于郡的五官掾,亦有迳以五官掾为称者。《隶续》卷三《建平县碑》有郫五官掾范功平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县

  • 差次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,分掌有关事务。

  • 奋武佐校尉

    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八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八品无封赠,属八旗者从八品从文职封修职郎。乾隆三十二年(1767),统一为修武佐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武散官名。清置,秩从八品。

  • 监铸官

    官名。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。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。直省设局者十六处,除宝苏局、宝浙局设官二人外,其余皆设一人管理,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