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。
官名。王府、公府、丞相府、将军府僚属。西晋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各置一人,位东阁祭酒上; 杨骏为太傅,增一人; 赵王伦为相国,增为四人;东晋复置一人,位东阁祭酒下,与主簿、舍人主阁内事。南朝宋沿置,南齐三
官名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于詹事府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左清纪郎共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乃命大酋”。郑玄注: “酒熟曰酋。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官名。1、酒官之长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仲冬之月……乃命大酋,秫稻必齐。”注:“大酋者,酒官之长也。”2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行令书、表启等,隶詹事府,设太子庶子、太子舍人,又领典经坊、门大夫坊,统伶官西凉二部、清商二部。隋罢詹事,本坊仍置,设右庶子、舍人、通事舍人、录事、主事令史,炀帝大业三年(607
官名。汉朝官府随从之类小吏,地位低微。《后汉书·周燮传》:“(冯良) 少作县吏。年三十,为尉从佐。”李贤:“从佐谓随从而已,不主案牍。”官府长官的随从小吏。《后汉书·周燮传》:“(冯良)年三十,为尉从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七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七品下。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指朝内正职官以外的各种朝内官员。又可分为两类:一类为天王府与各朝内正职官府内的属官,其中事务性的属官,称为各种典官,在天王府供职的专称朝内典官;另一类为天朝典官,掌理整个政府事务
见“千总”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