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钱令史
唐高祖、太宗时置公廨本钱,为诸司办公费用,以诸司令史主之,号捉钱令史; 每司九人,补于吏部,岁满授官。一度废置。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。
唐高祖、太宗时置公廨本钱,为诸司办公费用,以诸司令史主之,号捉钱令史; 每司九人,补于吏部,岁满授官。一度废置。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,为“三互法”的内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,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魏传》注引《晋阳秋》,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, 以刺史假节,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,朝廷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。隶江浙行省。置司于福州路、分管福州、建宁、泉州、兴化、邵武、延平、汀州、漳州八路军政,辖境包括今福建全省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户部。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收存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山西、四川等布政司及南直隶各府州岁解丝绢、毛皮等物。嘉靖中 (1522—1566) 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浙江、四川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。掌管田赋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市令的属吏。《南齐书·东昏侯纪》:“潘氏为市令,帝为市魁,执罚,争者就潘氏决判。”
尚书省户部别称。梁章钜《称谓录》卷一五《户部》: “《叩钵斋官制考》: 民部(户部)亦称稼部”。稼部即户部。《叩缽斋官制考》:“民部,亦称稼部。”民部,即户部。本为西汉时的民曹。三国时魏文帝置度支尚书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佐官,秩正四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,汉置,即太祝、庙祝,掌祭祀时读祝词和迎送神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奉常,秦官,掌宗庙礼仪。有丞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,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……景帝中六年更名太
满语。意为“官”。
宋朝功臣号。以赐诸班直将士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