擢用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清代铨选的方式之一。由吏部铨选,称为内选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右翼军都统所”。
居官守职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。”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总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总务事宜。
官名。①唐朝节度使兼观察使,节度使府则置观察支使一员,分察支州、支郡善恶,位副使下、判官上。②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(981)诸节度州置一员,以明经及诸色入仕无出身人充任,与掌书记不得并置。③宋朝选人官阶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佐司会管理国家财政帐簿,为司会之副。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,司会属官有司书。郑玄注:“司书,主计会之簿书。”②清朝钦天监时宪科属官,“五官司书”之简称。详“五官司书”。官名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
官名。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。太宗贞观十年(636)改别将(车骑将军)置,一员,上府从五品下,中府正六品上,下府从七品下,与右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,为折冲都尉副职。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,为加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