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籍院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八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右讲经,缺出由右觉义升补。
官名。唐高宗时因避讳改治礼郎置,员四人,从九品上,掌朝会、祭祀时君臣版位之次及赞导跪拜之仪,隶太常寺。宋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太常寺从八品职事官。掌奉币帛授祭祀初献官,
官名。宋初置,以员外郎以上官充任,掌三司户部之事。太宗端拱元年 (988)罢,淳化三年(992) 复置,后又罢。至道元年 (995) 又置,真宗即位,三部副使皆迁官,遂罢。咸平六年 (1003) 再置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置,掌拘催详断案八房断议狱案,兼管旬月申奏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管理少数民族地区政务的长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太子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酿酒及税收。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、课二万贯以上之地。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、副使、小都监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、副使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,司吏二人。
明朝道士封号。赐银币蟒玉,加太常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。为一时荣典、非常制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后,以其军士隶左右神策军,乃置二员,从五品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重臣死后,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。亦称敕祭使、敕葬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