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实司管勾
官名。见“核实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核实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,官员犯罪,降等注授差遣,无等可降者,授远小去处。称为降授。系衔首带“降授”二字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则降等注授差遣;无等可降者,授以远小去处。凡降授官,其衔首均带“降授”二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分左、右,左单右双,各八人,共十六人。称为左一引赞、右二引赞等。职同检点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东王府属官,掌朝会赞礼。各设左一引赞、右二引赞至左七引赞、右八引赞,计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明清国子监贡生、监生学习之场所。即率性堂,修道堂、诚心堂、正义堂、崇志堂、广业堂。明清时国子监学生修习之所。元代合太学生于国子,置游艺、依仁、据德、志道、时习、日新六斋,令博士分教,以次递升,为明清国
官名合称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十六卫最高长官,每卫一人,从二品,位大将军之上。宋朝沿置,为环卫官,唯左右金吾卫、左右卫上将军为从二品,余皆为从三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① 外朝所拟诏书,与“内制”相对而言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 置翰林学士后,翰林学士所撰,直接发自禁中者为内制。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者所撰,为外制。外制所拟,为一般诏书,需经门下省,由符宝郎加盖
官名。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副长官。佐提举掌司事。正八品。
官名。见“司府寺”。
内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定内官时置,为五职之一,班亚九嫔。内命妇名。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置,为皇帝之妾,与婕妤、荣华、充华、承徽合称五职。梁陈之制同。惟《陈书·后妃传序》作烈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