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士
(1)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。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,见《汉书·惠帝纪》。(2)唐天宝十一年(公元752年)改府兵士兵——卫士为武士。
(1)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。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,见《汉书·惠帝纪》。(2)唐天宝十一年(公元752年)改府兵士兵——卫士为武士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调解民众纠纷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调人,下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。凡过而杀伤人者,以民成之。鸟兽,亦如之”。官名。周置,掌调解仇怨,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六局之一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,东耕则进耒耜,设殿中监四员,隋朝因避讳,改名“殿内局”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。东耕则进耒耜。设殿中监四人。隋改称殿内
官名。宋置,为群牧司长官,掌内外厩牧之事,周知国马之政,而察其登耗;凡受宣诏、文牒,则以时下于院、监。见《宋史·职官四·群牧司》。官名。唐置陇右群牧使,监陇右(治所在今青海乐都)诸牧场。宋咸平三年(公
即“噶布什贤章京”。
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:“国辅大臣未褒,而昌邑小辈先迁。”
官名。元代设于中书省,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。秩正八品,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员额二人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减为一人。
官名。元朝始置,为万户府下镇抚司官。二人,蒙古、汉人参用。上万户府所属为正五品,中万户府从五品,俱金牒; 下万户府所属正六品,银牒。明朝于各卫镇抚司设,二人,从五品,掌本卫刑名。设于千户所千户下二人,
任朝官的卿大夫、士。相对任宫中官职的卿大夫、士而言。《周礼·天官·阍人》: “凡外、内命夫命妇出入,则为之辟。”贾公彦疏: “内命夫,卿大夫,士之在宫中者”,“对在朝卿大夫、士为外命夫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司甲下大夫二人,中士八人,掌管甲兵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司甲中士,正二命,司甲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武藏中大夫。
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