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部副大臣

法部副大臣

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法部侍郎设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部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俗吏

    无能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·陈政事疏》:“夫移风易俗,使天下回心而乡(向)道,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。俗吏之所务,在于刀笔筐篋,而不知大体。”

  • 护乌桓校尉

    官名。汉武帝始置,掌内附乌桓事务。武帝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后,为防止乌桓与匈奴交通,因徙其部于上谷、渔阳、右北平、辽西、辽东五郡塞外,置乌桓校尉监之,秩二千石,持节统领之。后不常置。东汉建武二

  • 都团练使

    官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 置,亦称都团练守捉使,大者领州十余,小者二三州,以保境、安民、惩奸为务。德宗时,行营亦置。

  • 太子正书

    官名。即太子正字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正字。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见“太子正字”。

  • 典籍厅

    元、明、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。元朝始署于翰林院,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。明朝设于翰林院、国子监,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。清朝设于内阁、国子监,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。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,如对外行文

  • 佥宣政院事

    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佐官,秩正三品,员额三人。

  • 南夷校尉

    官名。西晋置。《华阳国志·南中志》:西晋武帝太康五年(284),罢宁州,置南夷,以天水李毅为校尉,持节,统兵镇南中,统五十八部夷族都监行事。”立府,设长史,司马、参军等僚佐。可举秀才、廉良,职掌与刺史

  • 参赞

    官名。①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又称“参赞官”。光绪元年(1875)始设。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。后分三等,头等正三品,二等从四品,三等正五品,俱奏补。三十二年定员额,头等无定员,二等每使馆一人,三等八人

  • 商报馆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商部附属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职掌编辑发行商报,通过刊登本报招商、集股诸事及各地商情,以推动工商业。置提调官一人,本部司员兼充。编辑聘请学问深邃通达商务者出任。清末商部所属机构

  • 射师

    官名。南朝宋置。《宋书·杨运长传》: “(杨运长) 素善射,太宗初为皇子,出运长为射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