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监医正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,汉置,职如县令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大者置令一人,俸千石;其次置长、俸四百石;小者也置长,俸三百石。皆掌治民,显善劝义,禁奸罚恶,理讼平贼,恤民时务,秋冬集课,上计于所属郡国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
官制术语。指正式编制以内的官员。参见“员外”。唐制,正额以内的官员称为正员,其俸给依规定数支给。参见“员外”条。
①官署名。即内侍省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内侍省。②宦官名。唐朝内侍省长官,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置二员,从三品,掌宫廷侍奉,传宣制令,总判诸局事务。官署名。唐
官名。金太宗天会二年 (1124)置,即副勃极烈,以谩都诃充任,参议国政。次年,谩都诃死,官废。
官名。唐置,为羽林军长官。详“羽林将军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左、右翼宗学之职官。协助总管办理宗学事务。左、右翼各设八人,食八品俸,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引见补授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设在诸王身边的监察官员,防其为非而辅之以正,受诏奏闻诸王的举动善恶。官名,三国魏置,设在诸王国掌监察,防其为非,辅其为正。《资治通鉴·魏文帝黄初三年》:“是时,诸侯王皆寄地空名而无其实
精明强干的县令。《后汉书·冯鲂传》:“迁郏令……郏贼延褒等众三千余人,攻围县舍,鲂率吏士七十人许,力战连日……帝按行斗处,知鲂力战,乃嘉之曰:此健令也。”
司天翰林官阶官名。金置,秩从六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