渤海军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太祖收国二年(公元1116年)五月置,由渤海八猛安组成。皇统五年(公元1145年)废。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太祖收国二年(公元1116年)五月置,由渤海八猛安组成。皇统五年(公元1145年)废。
官名,汉置,为司徒府户曹长官,掌民户、祠祀、农桑。参看“司徒”条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丞相府始置,《汉书·丙吉传》说:“西曹主吏。”设掾、属及令史。东汉太尉府置掾、属二十四人,西曹主府吏署用事,西曹掾秩比四百石。三国魏制,西曹掾秩第七品。曹操为汉丞相时置西曹掾、属,后
军事设置。明朝于奴儿干都司(治所在今黑龙江下游特林地方)下置。共有弗孙河、木温、埇坎河、撒哈、亦马河咬东、可木、黑龙江七处,置如羁縻卫所,均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管理。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于将作司置,正四品,为司卿之副职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将作司隶工部,六年,改司正六品,少卿品秩亦随降。十年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法糯、糯酒、常料三等酒,以供需用,以京朝官一人、三班使臣及内侍二人为监官,下有匠十九人,兵校一百三十九人,掌库十四人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酒以供邦国日常之用。监官二人,监门
即钱谷师爷,简称“钱谷”,见“钱谷”条。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停办各级地方自治,袁世凯死后,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公布《乡自治制》,但未实行。其规定如下:乡为法人,受县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,西魏、东魏、北齐沿置。掌管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,是皇帝左右亲近之职,地位很高,多以散骑常侍兼领,罗鉴、高季武以金紫光禄大夫兼领。北齐为门下省主衣局长官,员二人,五品。
官名。即“督粮道”。专职道员名。清代在湖南设粮储道一人,江南设江安粮储道与苏松粮储道各一人,职掌与其他省份的督粮道同。参见“督粮道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