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爪之吏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牙爪之吏,也写作“爪牙之吏”,义即“得力之吏”犹言“手足之吏”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义纵传》:“朱强、杜衍、杜周为纵牙爪之吏。”
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署名。 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 即针工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十七年,更定宦官品职,定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 (1379)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渐改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,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,置府于泾州,招讨使始专置官署。金朝始于西北路、西南路、东北路三处各置招讨司,每司设使一人,正三品,副招讨使二人,从四品,掌招怀降附、征讨叛离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内副率。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
官名。西汉属少府,以宦官充任。有丞以为副贰。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更名掖庭令。东汉于掖庭令外复置永巷令,秩六百石。名义上隶属少府,掌宫中官婢。又,西汉詹事属官亦有永巷令,后
1、衙门、官署。《汉书·何并传》:“(何并)性清廉,妻子不至官舍。”2、馆舍、官吏住宿处。《史记·陈豨传》:“豨常告归过赵,赵相周昌见豨宾客随之者千余乘,邯郸官舍皆满。”《晋书·陶侃传》:“侃备威仪,
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有奉恩镇国公、不入八分镇国公。详见该条。又,清朝对蒙古贵族之封爵亦设镇国公,为第五等。列贝子下,辅国公上。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共十二级,第五级为奉恩镇国公,第七级为不入八分镇国公。清太
汉代以谷粟为任官的俸给,故以石数多寡来表示官级的高下。自万石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比二千石、千石、比千石、六百石、比六百石、四百石、比四百石、三百石、比三百石、二百石、比二百石、百石以至斗食,共分十六级
官署名。北齐改相府骑兵曹置。自北魏后期至东魏,大丞相、相国掌军国大政,相府诸曹成为实际上的行政中枢,其外兵曹、骑兵曹分掌全国兵马。天保元年(550)北齐代魏,罢相国府,原相府诸曹多并入尚书省,唯外兵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