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书名。清朝皇帝上书皇太后时使用的一种文书。如庆贺寿诞等。首书“子皇帝臣某某谨奏”,正文用骈体文句,末以“谨奏”作结。又外藩等上书皇帝,亦有称奏书者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五载(756)置,都统朔方、河东、河北、平卢等节度兵马,以平定安史之乱,代宗大历八年(773)罢。昭宗天复三年(903)以后复改所置诸道兵马元帅为之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管理平民阶层事务。官名。商代设置,是专门“管理众人(奴隶)之事的小臣。卜辞说:贞:惟吴呼小众人臣?”(《续存》下四七六)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
官名。西突厥处罗可汗置。与阎洪达等官评议国事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时湖北按察使周季尝袒庇属员,褫职,免治罪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褫职与免官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一等。同年又规定文官惩戒的第一种亦是褫职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
汉代养马场名,其长官称令,也省称“牧师菀”,掌养马,分在河西六郡界中,中兴皆省,唯洛阳有流马菀,但以羽林郎监领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宋朝吏部发给官员的功过历。又称付身文字、付身文书。由官员随身携带,上级官府于其上批写: 该官员于某年月日奉某官司之命,差到干办某事,至某年月日替罢; 有无未结绝事件、在假月日、不在职月日,以及展磨减勘
秦汉县府小吏,相对长吏而言,地位低微,一般为秩百石以下,如斗食、佐史之属。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小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(县)皆有丞、尉,秩四百石至二百石,是为长吏。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是为少吏
官名。掌君王冠饰。战国韩置。《韩非子·二柄》: “昔者韩昭候醉而寝,典冠者见君之寒也,故加衣於君之上”,“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。其罪典衣,以为失其事也; 其罪典冠,以为越其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