珍馐署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置丞满洲一人,满笔帖式五人,经承一人。掌供备禽、兔及鱼物,大祭祀预备应用器皿,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。所属有炸食房,设经承一人办事。十八年改隶礼部。康熙十年(1671)复属光禄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随光禄寺并归礼部。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置丞满洲一人,满笔帖式五人,经承一人。掌供备禽、兔及鱼物,大祭祀预备应用器皿,并总办筵席及供应官员食物等事。所属有炸食房,设经承一人办事。十八年改隶礼部。康熙十年(1671)复属光禄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随光禄寺并归礼部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在同品秩官缺上之迁转。凡内外官入于月选之调班者,有对品调用,即同品互易地方;对品调闲散用,即才力稍有不及以同品而事少之缺调补; 照级调别项杂职用,即正印官才力不足则以同品之佐
见“资(1)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晋、楚等国置。掌驾国君戎车。众御官之长。《左传成公二年》: “彭名御戎”。《成公十八年》: “弁纠御戎,校正属焉,使训诸御知义。”驾御国君戎车之官。春秋时各国设置,《左传·成公十八年》记晋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始置,掌开封府学钱粮之事。官名。宋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置,掌府学钱粮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置,隶工部屯田司,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掌供皇室诸司柴炭。官署名。明置,属工部。掌工部需用柴炭之事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;副使一人,未入流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五年(717) ,乾元殿写四部书置,八人,分掌四库书。六年,乾元殿更号丽正修书院,罢。十三年,改为集贤殿书院复置,协助校书、正字分掌四部图籍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太府监。掌酿造御酒及支用诸色酒醴。设使、副使领坊事,秩从八品,正九品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。额设蒙古十五人,移八旗咨选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营一人,六、七品不等,副军校与同协军校充,奏补。协同军医长
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