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掌开采铜矿、铸铜器。佐官有丞。参看“铜官”条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殿中寺次官。
官署名。明朝掌观察天象、推衍回历的机构。洪武三年 (1370) 改回回司天监置,设监令一人,正四品,少监二人,正五品,监丞二人,正六品。十四年,去少监不设,改监丞,只设一人,降本监秩正五品。三十一年罢
参见“五校尉”。五校即五校尉。西汉时有八校尉,东汉省中垒校尉,只置中候,以监五营。胡骑并入长水,虎贲并入射声。五校指长水、步兵、射声、屯骑、越骑五校尉,属北军,俸比二千石,各掌本营宿卫兵;东汉禁卫军北
贡举名目之一。唐、宋时期,周邻各族、各国士人投牒申请参加科举考试,获准应试,称宾贡。合格者赐及第、出身,释褐授官。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。唐宋之制,周边少数民族或外国士人,可向京师地方官府投牒申请参加解试
元朝官署名。简称河南江北行省、河南行省、河南省。秩从一品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省治汴梁(今河南开封),辖十二路、七府、一州军民政务。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、安徽、江苏三省江北地区。置丞相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置,为武臣阶官,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八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为敦武郎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大中祥符二年(公元1009
官名。元置,见“王府府尉”。
官名。春秋齐置。太史属官,掌书国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大史书曰: ‘崔杼弑其君。’崔子杀之”。“南史氏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“(齐崔杼杀太史)南史氏,是其族也,闻太史尽死,
官名。北宋每皇帝出征、巡幸,则于京师置,掌京城弹压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