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制用语。初为兼官形式之一,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。亦称权知、掌知、监知、知某事等。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。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、军、县等地方事务,多用此称,为“差遣”(即实际职务)形式之一。后世遂入衔,成为正式官称。


知字不是官名,也不是官署名,但它与官有密切关系,如“知县”、“知州”、“知府”、“知××”、“知××事”里的“”,是“主持”、“掌管”之义。在此一总说明,在以后的词条中,便不释“”义了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帮理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,地位在帮股长之下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
  • 群牧使

    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群牧司置,以两省以上官充任,不常设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群牧司并入太仆寺,使名遂罢。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使。金朝从四品,位在提控诸乌鲁古之下。官名。见“

  • 牢城军

    金代诸路军之一。由尝为盗窃者组成,以充防筑之役。

  • 权发三司使公事

    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
  • 京市令

    官名。隋初为司农寺京市署长官,置二员,正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置京师、东都诸市令五员,隶太府寺。

  • 都牧令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牲畜的牧养事务,属都牧尚书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道)拜都牧令。迁镇南将军、相州刺史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
  • 三司勾当公事

    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)置,为三司属官,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,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

  • 主计长

    官名。为国民政府主计处的主官,后为行政院主计处的长官。见“国民政府主计处”。

  • 太子右司御率府副率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右司御副率。

  • 太医监

    官署名。元末朱元璋置,设少监、监丞,管理医药。吴元年(1367)改名“太医院”。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外戚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