矿政调查局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矿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奏设。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。置总理、协理并矿师等。总、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。职掌全省已开、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矿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奏设。前此已设之矿务总局或查矿公所俱改是名。置总理、协理并矿师等。总、协理由商部加札为矿务议员。职掌全省已开、未开各矿调查分析事宜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即太子右监门率府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为右监门率府。
官名。南宋度宗咸淳元年(1265)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晋始置,《世说新语·企羡篇》注引王羲之《临河序》有郡功曹滂、五官谢泽;府功曹劳夷、府主簿后绵等。是郡军府功曹与郡功曹为两职,与州军府同。南朝宋齐沿置,见《宋书·张劭传》与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七月由原参谋本部改设,属军事部,署长由军事次长一人兼任。署内设事务厅及第一至第六司。事务厅不设厅长,分科办事,各司设司长、参事、秘书、司副官、科长、科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国民党政府行政院成立时设置,为行政院所属各部之一,掌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全国国有铁道、国道及监督省有铁道。部内分设总务、业务、财务、工务四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本部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司次官,佐典祀中大夫掌有关祭祀的各种事务,其下设小典祀上士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典祀司长官,称典祀下大夫。宣帝即位后
旧时对州、县官自称的谦词。表示在其治辖之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东道署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录司副长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天聪五年 (1632) 设,一人,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