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查守卫事宜处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指郡守、刺史和县令、县长、县丞、县尉。汉朝郡守的官俸为二千石,故俗称其为二千石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郡守,秦官,掌治其郡,秩二千石。”也指刺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外十二州,每州刺史一人
金代以六事考课县令,即“辟举县令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品太监之衔名。充首领、副首领太监及敬事房笔帖式。宦官官名。清置,见“首领太监”。
免官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矫传》:“此自臣职分,非陛下所宜临也。若臣不称其职,则请就黜退。”
将军名号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 “命尉睦侯王嘉曰: ‘羊头之阸,北当燕赵。女作五威后关将军, 壶口捶㧖, 尉睦于后”。将军名号,王莽置,为四关将军之一,掌守后关,
官署名。乙室部为契丹遥辇氏八部之一。辽太宗会同元年 (938)改乙室部夷离堇为大王。在朝设乙室王府以主乙室部族之事。官署名,为乙室王的办事机关,掌管乙室部族的事务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,改乙
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,鲁国的国君称“公”。十二公是:隐公、桓公、庄公、闵公、僖公、文公、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、哀公。
官名。汉武帝元狩五年(前118)始置,或以为秦已有,汉初不置,武帝因秦而置之。初属郎中令,太初元年(前104)郎中令更名光禄勋后改隶之、秩比八百石,无定员,多至数十人。掌顾问应对,参预谋议,多以名儒宿
官名。汉朝夫余国置之。夫余国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,狗加等,分主各邑落。官名,夫余国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夫余在长城之北……国有君王,皆以六畜名官,有马加、牛加、猪加、狗加、大使、
官名。即“精膳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