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博尔赤”。
官名,汉初置,主管国家财政、计算出纳。典校郡国簿书。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:“迁为计相,一月,更以列侯主计四岁……领主郡国上计者。”注:“文颖曰:能计,故号曰计相。”官名。汉代设置,为丞相属官。萧何为相
爵位名。明置为较低等封爵,以封郡王非嫡长之四世孙。官名。明宗室封爵有镇国中尉。《历代职官简释·镇国中尉》:“明制,宗室封爵奉国将军之下为镇国中尉,与将军同以镇、辅、奉三字为高卑之序。”
清代工部所属的税收机关。清制,户部的税关称为常关。凡征收竹木船钞的税由工部负责,简称为工关。其中营缮清吏司征收木税与苇税,木税关有直隶通永道六口、多伦诺尔厅大河口、山东临清、山西杀虎口、交城县武元城、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兵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刑部之事。
太守和刺史。《宋史·胡寅传》:“遴选守刺,久于其官。”
官名。元置,属典瑞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(1403—1424)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
官名。①与少师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少师下、少保上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