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江宁织造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官名。清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江宁织造官员,由司员内奏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太府司次官,员一人,佐其统太府事务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杂任职名。唐初置于舟楫署,协助漕正、监漕管理运漕之事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官署。西夏佛教学术与教育机构,传扬戒、定、慧三学。设百官法士。
官署名。又称山阴司。辽朝置。在金山北,以阴山产金,故名。西京诸司之一,为控制西夏而设。后改为统军司,长官为统军使。属北面边防官。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置。职掌如将军,而地位略低。统兵,管理少数民族事务。东晋时桓云、桓冲、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、西阳太守。南朝宋定为六品。庐江、晋熙、西阳太守加此,立府。梁时,南新蔡太守亦加此。陈拟八
见“磨勘院”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官署名。宋朝兵部所属机构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职掌不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