缉私署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,以署长为主官,其职任为防止走私,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。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,以署长为主官,其职任为防止走私,并设税警部队归其指挥。本署在各省区的分支机构为各省区缉私处。
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,或存档备查,或暂缓批答交议;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。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。依制题奏批答,或下部议;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,为留中。清朝制度,凡官员有奏章上呈,均需面交(或差小
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。抗日战争胜利以后,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在民国三十五年(公元1946年)五月撤销,而蒋介石在林森死后已复任国民政府主席,并经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九月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修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,掌章表书记文檄。三国时单称记室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,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今诸曹则有录事、记室……右户、墨曹,凡十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一人,简任。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,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副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本为佛教徒对释迦牟尼的尊称。元、明两朝为中央王朝授予喇嘛教主的封号。元世祖曾封八思巴为大宝法王,明成祖亦封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。然皆一时荣典,非常制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设在各盐场区域,属盐务总局,并受盐务管理局的指挥和监督,掌管其场区的盐税征收、盐质的产制、检定及秤放等事务,并指挥税警。设署长一人,下设办事处及税警派出所等。
监狱名。唐以后有御史台狱,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,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,称为都察院监。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学。选用博学之士担任,教授中书学生。任职者升迁较易,多升为中书、门下省要职。多省称为中书博士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奕蠡王之下。
官名 即“屯田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