肃纪前司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与肃纪左司掌十五城狱讼及旗、民交涉案件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一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马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兼隶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二月四日修正公布的《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》规定,掌下列事务:一、关于工厂卫生的建议事项;二.筹划劳工卫生状况的调查及改善事项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媒上士佐官。正二命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分为亚东、亚西两司。亚东司掌理关于日本及泰国外交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参见“亚洲司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蒙藏院与东省特别区法院,掌翻译事务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员一人,总领三卫之事,品秩同太中大夫 (从四品) ,不久改三卫侍郎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修闾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布宪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修闾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修闾氏”。
官署名。即门下省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门下省。参见“门下省”。官署名,唐武后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门下省》,参看“门下省”条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承办机要,考核厅员,支配长警、编存文牍,收发经费,统计报告各事。设参事一人,正五品,承厅丞指挥,管理本处一切事务。下设警事、机要、文牍、支应、统计五股办理各种事务。各
官署名。隋朝门下省置,掌符玺。设监二员,直长四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监为郎,置二员。官署名。隋初置,属门下省。设监二人,直长三人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废符玺局改置符宝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