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把总
见“把总”②。
见“把总”②。
即谋略之臣,掌顾问应对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:“敌国破,谋臣亡。”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结束以后,以兵团为军队的一级编组,相当于集团军,下辖数个军或师,以兵团司令统率之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
官名。清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以满人充,简任。佐尚书管理部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唐末及五代光台钱、光寺钱、光省钱、光院钱之统称,分见各条。
官名。①西魏尚书计部长官,掌国家财赋收入。②渤海国右六司计部长官。参见“计部”。
威东、威西、威南、威北将军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称内酒坊使,掌内酒坊之事。后复旧称,且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
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