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丞相为首的正规机构的官员称外朝官,皇帝的近臣如侍中、常侍、给事中等为内朝官,又称中朝官。此称自汉武帝始。官类名。汉代朝官从武帝以后分为中朝官与外朝官。由丞相领导的正规机构各官称为外朝官。至东汉,虽有
官名。汉朝于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,掌学校教育。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文学主事掾史,文学掾史。
①春秋时齐国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十邑为一卒。首长为卒帅。见《国语·齐语》。②军队编制名。(1)周朝军队一百人为一卒。《周礼·夏官·诸子》郑玄注: “百人为卒。”(2) 春秋时齐国军队二百名士卒为一卒。《国
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所领四院之一,掌收藏瑞应及征伐所获之珍宝,宗庙大祭则陈列于庭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分刑、民两科。每科分二庭,各置推事六人。审判采合议制。宣统元年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掌君王、王后饮食烹调,及宗庙祭祀、宾客宴享膳食制作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内饔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十人,徒百人”。官名,周设此官,掌王、后、世子的饮食和宗庙祭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设,由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 (1771) 定员六十人。掌理侍卫事务。
官署名。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西晋分中兵曹置,与左中兵曹并掌都城畿内军队政令军务。属五兵尚书。置郎(郎中)。东晋、南朝省并“中兵曹”。北魏复置,与中兵、左中兵曹并属七兵尚书。北齐沿置,掌畿内兵士名籍、兵役
官署名。元至正二十六年(公元1366年)置,为地方军事指挥机构。驻于孟津县(今河南省孟县南)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7),置司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),监治武昌、岳州等路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