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汉制:除任本职之外,又任他官,称“兼”,或“兼任”。职位高的官兼任职位低的官称“领”。参看《琅琊代醉编·兼领》。
钩盾令副贰。西汉置五员,东汉置一员,又于永安宫、苑中离宫、果园、鸿池、南园等处各置丞,分领其事。秩皆三百石,以宦者充任。三国魏沿置,九品,又于邺玄武苑设丞。西晋稍减其官。东晋以后无闻。北魏仍置。北齐、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于太原行府置,佐权知行府事理行府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铸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之政令。
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根据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十日修正公布的《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》规定,商品出口检验局各冠驻在地名以分别之,掌理出口商品的一切检验事务。设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(
官名。清朝管理地方盐务之最高长官。康熙(1662—1722)中改巡盐御史设。长芦、两淮、河东各一人。三十年(1691)增设福建、广东、广西各一人。由特旨简充或都察院奏差者,各带原衔品级,由内务府官员简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。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吏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太常寺置,位在守阙赞者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