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贵州清吏司

贵州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贵州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02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、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文门等处杂征敛与临清等七处钞关税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户部榷关税及貂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 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贵州省刑名之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长芦盐运司、万全都司、直隶苏州、保定等府,永宁等各卫及广昌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。兼掌收办吏部、贵州道御史、镶蓝旗等处之文移及管理题升、题补本衙门汉员,考核书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泠人

    乐官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泠人也。”注:“泠人,乐官。”泠人,同伶人。官名。春秋时楚国设置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“问其族,对曰:“泠人也。”注:“泠人,乐官。”亦作伶人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盛京工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
  • 县白直

    杂任职名,见“白直”。

  • 内丞直

    宦官名。即内侍省内给事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内给事。

  • 福仓科

    见“仓科”。

  • 兽人

    官名。春秋置。掌田猎,捕捉野兽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楚潘党逐之,及荧泽,见六麇,射一麇以顾献,曰: ‘子有军事,兽人无乃不给于鲜? 敢献于从者。’《周礼·天官》有“兽人”,一说为周朝置。《周礼·

  • 河道

    官名。亦称管河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明弘治(1488—1505)中河南设一人,以按察司副使充任。隆庆六年(1572)添设一员,专理黄河修筑堤岸之事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于河道总督之下,置各分司

  • 簾官

    掌管考试的官。宋朝以来科举考试,凡乡会试同考官称簾官;阅卷诸官名内簾,弥封收掌管等官名外簾,皆不得出堂簾之外,统称簾官。《明史·选举二》:“试官入院,辄封钥内外门户。在外提调、监试等谓之外簾官,在内主

  • 监牧使

    使职名。唐高宗仪凤(676—679)中始置,立四使: 南使有监十五、西使有监十六、北使有监七、东使有监九。其后增置盐州使,有监八; 岚州使,有监三。掌终岁巡按,以功过相除为考课; 其南使、西使各有丞三

  • 蛮夷官

    官名。明朝武职土官,非泛指。设置于某些少数民族地区,以当地民族头人担任,无专职品级,世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