赐斧钺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。斧钺是杀戮的工具,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,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,西周、春秋时已形成制度。《左传·昭公十五年》载:“密须之鼓与其大路,文所以大蒐也。阙巩之甲,武所以克商也。康叔受之,以处参虚,匡有戎狄。其后襄之二路、鏚钺、柜鬯、彤弓、虎贲,文公受之,以省南阳之田,抚征东夏。”
官名。吏部司勋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员一人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司勋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置,员二人,从六品上,掌校定勋绩及授予勋官告身等事。北宋前期不预司勋之事,用为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,地位在帮股长之下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,主掌筹办海军事务处。二年,海军部成立后省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护卫府”。
甄别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由下列人员组成:一、国务总理;二、各部总长;均由大总统任命。三、各部次长;四、各厅局长官;五、各部局参事;六、各部司长;每次开甄别评议会时均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任命。此外大
①泛指京都官以外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郎传》: “方今中官外司,各各考事。”② 司隶校尉别称。《三国志·崔林传》: “及为外司,万里肃齐。”崔林时为司隶校尉。③ 州属吏。《
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。即兵部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兵部侍郎,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夏官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秦置,掌管鲜卑叠掘部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安帝隆安三年(399)》: “夏,四月,鲜卑叠掘河内帅户五千降于西秦。西秦主(乞伏)乾归以河内为叠掘都统,以宗女妻之”。胡三省注:“叠掘亦鲜卑一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八年(1085),改中书门下外省置。以左散骑常侍、左谏议大夫、左司谏、左正言、给事中、起居郎、符宝郎为门下后省;以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舍人为中书后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