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县令
官名。(1)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。京兆府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县,河南府所属有河南、洛阳二县,太原府所属有太原、晋阳二县,共为六县。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,员额各一人,秩正五品上,高于一般县令。属官有丞,主簿,录事,尉;吏员有佐、史,司功佐、史,司仓佐、史,司户佐、史,司兵佐、史,司法佐、司,司士佐、史,典狱,问事,白直;县儒学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。(2)金制以治所在中都城内的大兴、宛平二县为赤县,各置令一人,从六品;丞一人,正八品,主簿一人,正九品;尉四人,正八品。
官名。(1)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。京兆府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县,河南府所属有河南、洛阳二县,太原府所属有太原、晋阳二县,共为六县。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,员额各一人,秩正五品上,高于一般县令。属官有丞,主簿,录事,尉;吏员有佐、史,司功佐、史,司仓佐、史,司户佐、史,司兵佐、史,司法佐、司,司士佐、史,典狱,问事,白直;县儒学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。(2)金制以治所在中都城内的大兴、宛平二县为赤县,各置令一人,从六品;丞一人,正八品,主簿一人,正九品;尉四人,正八品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即“行部尚书”。
清末度支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四月经度支部奏准,在京北清河旧废仓基址并购置附近民地建立。掌印刷之事。设总办、帮办为正副主官。
官名。亦称代本。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各城典兵之事。设四品官六人。每人辖如琫二人、及甲琫、定琫等。遇有缺出,由如琫拨补。乾隆五十九年(1792)定,不由东科尔世家出身者,亦准升至戴琫。其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属经济类科目。光绪二十三年(公元1897年) 诏举, 试以策论。取中二十五人,均加升用。
官名。东晋置,掌外出征伐统军之任,名位在征讨都督之上。十六国汉亦置。见《晋书·简文三子传》、《刘元海载记》。
见“商部左丞”。
①文书名。下行文。初意为上告于下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 “诏相王之大礼。”秦统一天下,始定天子称皇帝,其令为诏。此后,即作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后世皆因之。亦称“诏书”、“诏旨“、“诏命”等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
宋朝巡检与县尉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