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总管府判官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置总管判官一人,秩从六品,掌总领总管府众务,分判兵案之事;府判一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吏、户、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诸路总管府,上、下路各置判官一人,掌总领府中众务。
官名。金诸总管府(谓府尹兼领者)置总管判官一人,秩从六品,掌总领总管府众务,分判兵案之事;府判一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务,分判吏、户、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。元诸路总管府,上、下路各置判官一人,掌总领府中众务。
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。侍从王的左右,备顾问应对。《汉书·龚舍传》说:“楚王入朝,闻舍高名,聘舍为常侍”。三国魏沿置,秩第八品。晋与南朝宋齐分设左右常侍,梁陈称常侍官。北魏、北齐亦置王国常侍。隋
将军名号,三国吴置,掌武卫,领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綝传》:“綝始为偏将军,及峻死,为侍中武卫将军,领中外诸军事,代知朝政。”
学官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,掌教授五经。
1、在编制的官,与编制以外的官相对说的,并说明此官不是赠官。2、正职,与副职相对说的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献牺牲以荐祭祝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:“乃命宰祝,行牺牲,案刍豢,视肥臞全粹”,“以犬尝麻,先荐寝庙”。
清制,凡死刑,先由御史、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,称小三法司。然后由都御史、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、侍郎会审,称大三法司。
使职名。唐武则天圣历三年(700) 二月置,掌仗内六厩,管理御用马匹,以受宠的殿中监充任,夺殿中省、太仆寺部分职权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,闲厩马至万余匹,骆驼、巨象皆养,以驼、马隶之,殿中省尚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掌理王宫犬政。又有“宫”与“外”之区别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“可(何)谓‘宫狡士’、‘外狡士’? 皆主王犬者殹(也)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国置。掌监察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: “今恃多官众吏,官立丞监。夫置丞立监者,且以禁人之为利也。而丞监亦欲为利,则何以相禁。”
参见“十骁将军”。官名。梁置。为百号将军之一,拟官六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参看“骁雄将军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