辨验筋角翎毛等官
官名。元置,属武备寺,员额二人,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。
官名。元置,属武备寺,员额二人,掌对于制造箭矢的原料筋角翎毛质量的判别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置于江浙、湖广、江西三行省,提举,从五品,三省各一人;同提举,从七品,三省各一人。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南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南将军进一阶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南将军” 。
军队的前行官,也叫先锋官。《史记·黥布列传》:“至咸阳,布常为军锋。”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从讨柳城,与张辽俱为军锋。”
清朝在京衙门中六品以下官员之统称。包括从六品之钦天监五官正,正七品之通政司知事,从七品之中书科中书,正八品之部院寺司务,从八品之翰林院典簿,从九品之国子监典籍及未入流之翰林院孔目等。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主规谏皇帝。《资治通鉴·东晋简文帝咸安元年(371) 》: “(苻坚久猎不归,伶人王洛谏之)坚赐洛帛百匹,拜官箴左右,自是不复猎。”
登记官吏之名策。后借指出仕做官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“策名委质”。孔颖达疏: “古之仕者,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,以明系属之也”。《文选·李陵答苏武书》: “勤宣令德,策名清时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司长官,员一人,掌管全国纺织事务,并管理工匠。设小司织上士以佐其职,领弁工中士、织丝中士、织彩中士、织枲中士、织组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。掌改良监狱,推广习艺所,稽核罪犯工作成绩及编纂监狱统计诸事宜。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一至四人。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