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殿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
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
官名。隋谒者台的属官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通直三十人,将事谒者三十人,谒者七十人,皆掌出使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京师警察厅的下属机构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公布的《京师警察厅分区规则》,北洋政府将清末在京师内外城划分的二十三个分区裁并为二十区,各区设置警察署,以署长为主官,下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户部,承运、赃罚等库,在京金吾后等十卫,及直隶常州、池州二府,定边、开平中屯二卫,美峪千户
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
官名。唐朝玄宗开元十年(722)以他官知礼仪事,始称使,专掌五礼。天宝九载(750)始定置不改,亦称礼仪祠祭使,多以太常卿、六部尚书或侍郎充任。代宗大历五年(770)罢,事归太常,七年复置,德宗建中元
官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为太史局次官,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。
指廉访使,是对廉访使的美称。元代迺贤《金台集一·赋鹦鹉送偰世南廉使之南海》诗:“乌台使君午梦醒,隔簾细雨春冥冥。”参看清代梁章钜《称谓录·按察使·乌台使君》。
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。因设在宫禁中,亦称“尚书下省”。《宋书·二凶传》: “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。”《梁书·到洽传》: “旧制,(御史)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,洽兄溉为左民尚书,洽引服亲不应有碍
官名。周朝置。筮人属吏。掌辨识爻卦,书写卦象。《仪礼·士丧礼》: “筮人许诺,还述命,右还,北面指中封而筮,卦者在左。”《士冠礼》:“筮人许诺,右还,即度,坐北面。卦者在左,卒筮书卦,执以示主人。”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